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下午兩點招開防疫臨時記者會,宣布臺灣今日(5月11日)出現11例病例,4例境外,7名本土病例。4例境外皆自印度回國。另外7例本土病例包括在新北、宜蘭等地,1例為本次機師群聚1187案相關接觸者。另外6名本土病例目前因為感染源不明,屬於分別兩起不同的社區感染事件,因此同時宣布臺灣地區防疫升級,防疫措施包括:
- 未配合口罩規定者可予以開罰。
- 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配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
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 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
且為梅花座、實名制、全程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
施。 - 營業場所啟動人流管制作業;無法落實各項防疫措施者應暫停營業。
- 交通運輸:雙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飲食;雙鐵禁站票,高鐵取消自由座。
- 醫院及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親及探視,陪病及陪伴者限1人。
另外因應防疫升級,各地活動也紛紛停辦,包括台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也提早宣布,台北市室內100人以上,室外500人活動停辦,醫院探病、畢業旅行、老人共餐活動等都禁止。
防疫指揮官陳時中記者會中表示,這六名不明感染源的本土病例中,有五名是在宜蘭銀河百家樂電子遊樂場的員工與顧客,皆在該地點上班,應該是該場域的相互群聚感染事件。另外一名是新北市蘆洲60多歲的男性,5/4曾於新莊晶華亭餐廳用餐,5/6日在蘆洲長安街來來按摩與新北蘆州大風車婚宴會館用餐,請曾於上述地點出入的民眾注意自我健康管理。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如下
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指揮中心即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
發佈日期:2021-05-1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因應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致社區感染風險增加,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 6 月 8 日共4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如下:
- 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民眾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嚴格開罰。
- 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 原則上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場所應暫停營業。必要時,將強制關閉休閒娛樂相關之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 餐飲業應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使用隔板;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業者,建議民眾外帶用餐。
- 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止飲食;5月15日起,雙鐵城際列車禁站票。
指揮中心提醒,以上措施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加強督導與稽查,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全國醫院及長照機構即日起至6月8日止,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陪病及陪伴者仍為1人
因應國內近期發生本土COVID-19確診病例,為減少疾病傳播及感染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宣布,調整醫療院所及長照機構門禁及人員管制措施,除原於本(2021)年5月3日指揮中心新聞稿發布的北北桃地區所轄醫院與長照機構外,擴大至全國醫院與長照機構,即日起至6月8日止,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及長照機構住民陪伴者仍為1名,相關說明如下:
一、全國醫院與長照機構即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止,除例外情形外,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
二、醫院得同意探病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
三、長照機構得同意實地探視住民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
(二)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四、指揮中心再次呼籲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及長照機構住民陪伴者進入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如無法佩戴口罩,則要求民眾咳嗽或噴嚏時用衛生紙遮住口鼻,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倘遇主動規勸或瞭解原因後提供適當協助,仍無故不配合佩戴口罩者,可報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陪病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